兩者之間的關系,在職權上,公司的全部職權都可以形勢,但是,股東大會分離,或許由股東大會授予的管理及決策。
股東大會決議內容與董事會決議內容相一致,如果兩者決議內容不一致,有沖突,那么需要以股東大會的內容為核心,股東大會所擁有的權益比較高,可以否決董事會的決議,甚至解散董事會、改組董事會等。
董事會的產生,是經過股東大會選舉產生的,行使董事會管理權限的時候需要按照公司法以及章程辦事,是股東大會的代理機構,執(zhí)行股東大會的決議內容,行使公司的管理權限是代表著股東大會。
上述關于關系我們都知道了,那么雙方的職責是什么?簡單來看一下:
股東大會,行使的職權內容:
1.公司的投資計劃以及經營方針有決定權
2.董事、監(jiān)事等是由職工代表擔任的,可以選舉或者更換他們,同時決定他們的薪酬問題;
3.董事會的報告可以審議;
4.公司年度財務決算方案以及預算方案,可以審議批準;
5.公司的彌補虧損方案以及利潤分配方案,可以審議批準;
6.減少注冊資金以及增加注冊資本,可以決議;
7.決議公司發(fā)行債券;
8.解散公司、分立公司、合并公司、變更公司、清算公司等,可以決議;
9.公司章程的修改;
10.其他職權的規(guī)定;
上述內容,如果股東一致同意,以書面形式統(tǒng)一,股東會議可以不開,直接決議,全體股東需要在文件上蓋章簽字。
董事會,行使的職權內容:
1.將董事會的議事錄保存留檔,公司章程等備份放置,及時講公司的虧盈情況報告給股東大會,如果資不抵債的時候,及時申請破產。
2.董事會在股份公司成立之后,便會應運而生,其中的成員任免過程需要按照規(guī)章制度,但是董事會并不能因此而作廢,也不能停止行使職權。董事會,是管理以及決策的重要機構,需要領導公司的業(yè)務以及事物發(fā)展。
3.執(zhí)行股東會議決議,向股東匯報工作,召集股東大會;
4.公司的投資方案以及生產經營計劃,有決定權;
5.公司設置內部管理機構,有決定權;
6.公司基本管理制度,可以批準;
7.總經理的工作報告,需要聽取,并根據相關內容作出決議;
8.公司年度財務數(shù)據、預算方案、決算方案、彌補虧損方案、利潤分配方案的制定;
9.公司減少資本、增加資本、合并、分立等重大事項,需要提出解決方案;
10.公司的總經理以及部門負責人,可以解聘或者聘任,獎懲制度的提出;
董事會介紹:
董事組成,掌管公司內部事情,決策經營公司的發(fā)展,是一個機構,公司所設立的董事會,選舉過程是經過股東大會的,比如董事長一人,副董一人。董事有任期規(guī)定,一般是三年,可以連任,可以卸任。如果董事的任期并沒有達到期限,股東會不能沒有理由將其解除,
股東大會介紹:
公司的最高權利機關,全體股東構成,決議公司的重大事項,可以解除或者選舉董事,決定權比較廣泛。股東大會需要全體股東參與的會議,定期舉行或者臨時舉行。擁有財產管理權,作為企業(yè)財產的所有者,如果公司有重大的人事任免相關的事情,需要經過股東大會的審議批準,才能合法。
關于董事會與股東會,大家在了解的時候只需要做好簡單區(qū)分就好,如果涉及到更具體的職責,就要看各個公司的職能劃分了,具體問題具體分析,畢竟每一家公司情況不同。就像之前小編講過的,要約收購怎么操作,具體問題具體分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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